虽然本人一直对刑法和公民权利感兴趣,拿到马里兰州公设辩护人办公室(Maryland Office of Public Defenders)的这个实习纯属偶然。本来投的时候以为是暑期实习的职位,面试的时候被从巴尔的摩来的管招聘的Diane Lach女士告知暑期实习的职位竞争相当激烈,而学期内的兼职实习则相对容易。可是我家在华盛顿DC市内,去马里兰上班几乎都要开车,而我没有车也不怎么会开,于是坐落在DC西北部的可以乘地铁到达的蒙哥马利郡(Montgomery County)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之前也没怎么指望能赶上秋天的实习,因为面试的时候已经快开学了,然后之后也迟迟没有通知,我基本上认定她们不会选我这个外国人了—— 直到开学前的周三,巴尔的摩办公室才发邮件给我说把我的材料交给了蒙哥马利郡办公室,并让我联系公设辩护人Samantha。我立马给Samantha打了电话,没人听就留了言,又发了邮件。周四一整天都没有任何消息,而我则从DC飞到了西雅图参加招聘会。周五在西雅图,太平洋时间早晨七点,阳光已经照进了青年旅舍。头一天颠沛流离、还在睡梦中的我接到Samantha的电话。她一开始就凶巴巴的问我为什么直到最后一刻才和她联系,我这才从睡梦中惊醒,连声说不是我的原因,是巴尔的摩总办公室那边一直没联系我。她说她们的info都在网上,我随时可以自己查,我只好连声道歉。她又接着问我为什么想在她们办公室实习。我说我对公共利益法律(public interest law)感兴趣,说我曾经在DC的亚太法律资源中心当志愿者……她很不客气的打断我的话,说我问的是你为什么想为嫌疑犯们服务。 我脑子里乱哄哄的,刚从睡梦中醒来实在是话都说不清楚,听到她一连串的质问加上凶巴巴的口气就更是风中凌乱。但当时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就随口说我觉得虽然大多数罪犯都付不起钱请律师,他们也有他们的权利……然后就卡壳了,因为我实在也不是很清楚我为什么要给他们实习,之前投他们也实在是随便一投。其实当时飞快掠过我脑海的念头是,中国没有公辩人制度,我想多了解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然后以后回中国也许能派上用场……不过这话当然被我过滤掉了。半晌囧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她仿佛掂量出了我的斤两,说,这样吧,你把你的成绩单和writing sample发给我,但我不能担保能给你offer。我仿佛抓到救命稻草一般忙不迭的说好…… 往往就是在你已经完全不抱希望的时候事情初露曙光。几个小时后,已经徜徉在西雅图的Pike Place Market的我接到了Sam的留言,说我被录取了,还说已经把学校要的校外实习(externship)的表格发给了法学院。我听到留言高兴极了,毕竟现在美国法学院学生工作不好找,任何积累工作经验的机会都是难能可贵的。那天西雅图的天气美丽得如同初生的婴儿,我的心情也是阳光灿烂,于是兴致勃勃地游览了西雅图市内的各景点。先是在首家星巴克咖啡店喝了冰咖啡,发觉和DC的没啥区别,又在Pike Place Market吃了生平吃过的最好吃的鱼和薯条,接着走到海湾边看轮渡和印第安人的图腾雕塑,后来又去先锋广场(Piorneer Square)看了淘金博物馆…… 写到这里发现完全跑题了囧。言归正传——上周五是我第一天上班,才意识到蒙哥马利郡离DC超远,而位于马里兰州地区法庭大楼则是坐落在地铁一小时以外的Rockville。还记得第一次去Rockville还是一年以前刚到DC的时候。DC的唐人街敢情是打酱油的,连家华人超市都没有。我和黄陀在谷歌地图上找了半天才找到了Rockville这个叼角;那里倒是有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华人社区,有金山超市和道地的台湾馆子。 我好像又跑题了……到办公室的时候是早上8点多,整个办公室里空无一人。果然是政府部门,网站上明明说8点到4点半开门。我在大厅的椅子上等了半天人才陆陆续续的来了。其中一个瘦小的女孩Katherine,和我一样是实习生书记员(Law clerk),不过她已经毕业了,也在这办公室有一阵子了,只是等她的律师执照。别看这看似普通的女孩,她可是从美国顶尖法学院之一的U Penn Law毕业的。我问她是不是拿到执照了以后就可以正式在马里兰当公辩人?她脸上顿时掠过一丝愁容,说,“There is no guarantee”。 看来传言果然不假。在美国,公设辩护人虽然拿着微薄的薪水(3-4万年薪,税后低于餐厅服务生),干着很辛苦的工作,头几年的鸭梨也丝毫不比拿16万底薪的大律师楼的associates们小,可是这类职位仍然是香饽饽,即使是在一流法学院毕业生中间也十分抢手。公社辩护人虽然是政府律师,但是和控方律师(Prosecutor,也就是中国的检察官)不一样,他们做的实际工作类似于法律援助。美国宪法第六条修正案规定每个人都有获得法律代表的权利(right to legal representation)。早期的时候这只是一个消极权利,也就是说政府在被告负担不起律师费用的时候没有义务为被告请律师,但在1932年Powell v. Alabama一案里,一权利在死刑案中被提升变成了一种积极权利,也就是说政府有义务为没钱的死刑犯人请律师。法律代表权在1961年被进一步从联邦法庭普及到州法庭,并且在60-70年代间随着民权运动的一步步深入,从只适用于死刑指控普及到了适用于任何可能导致监禁的刑事指控。 随着这一权利的扩大而来的是公设辩护人队伍的壮大。在马里兰的地区法庭大楼里,公辩人办公室里大约有三,四十名律师,接受着轻至酒后驾车,重至谋杀等各类刑事案件。可是在这些大大小小的形形色色的案件里,占绝大多数的却是和非法持有药物有关的犯罪。虽然大麻可卡因等药物在美国几乎是再寻常不过,电影电视里面的美国主流文化也似乎对这些药物持包容态度,例如喜剧大师伍迪艾伦在电影《安妮霍尔》里直言不讳知识分子们经常用这些药物来派遣精神空虚,可就连成瘾性比酒精还低的大麻在美国50个州都仍然是非法的。你也许会大吃一惊,因为这种药物在美国年轻人中实在是太寻常,周末晚走过大学寝室的时候往往会飘来一股大麻味,连总统奥巴马都默认年轻时候曾使用大麻…… 这里涉及到美国刑事司法公正最严峻的问题:种族问题。药物滥用的问题在美国年轻人中间是不分种族,可是到了警察行使职权上面就不一样了。还记得《社交网络》里面哈佛大学的那些秘密兄弟会吗,要说在那种有钢管女郎跳舞的夜总会里没有点大麻只怕是有煞风景的,可是警察会有事没事跑过去哈佛抓人吗?(电影最后Sean在派对中被警察以持有可卡因抓走,不过好像是被那个Eduardo为了复仇而告密的?)美国大城市里不同种族通常都有自己的聚居区(neighborhood),尤其是黑人住的地方往往很难见到一个白人或亚洲人,而这些地方就成了警察常常光临的区域。他们常常编造理由,或者仅仅凭着一点点莫须有的理由就跑到黑人区去搜查和抓人,因为他们知道这些年轻人在派对时十有八九身上都携带非法药物(有点像以前武汉水果湖有句话“先枪毙, 后立案,没有一个冤假错案”——水果湖是湖北省委大院所在地)。 选择性执法的结果就是黑人社区严重被犯罪所累。这些因为持有非处罚药物入狱的往往是年轻人甚至是青少年,他们进去时很可能除了吸毒啥都不会,从监狱里出来以后可是什么都学会了——看过《越狱》和《肖申克救赎》就不难得知。其实黑人区犯罪率高并不是黑人本身更具有暴力倾向,而是选择性执法让黑人社区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越是犯罪率高警察越容易光顾,警察光顾的多进去的就多,进去的越多沾染各种恶习的年轻人就越多,然后社区里犯罪就越多,然后……更严重的是,这些年轻男人当了爸爸以后如果还是频繁出入监狱,他们的家庭没有经济来源,他们的孩子疏于管教,天天在街头拉帮结伙……这种恶性循环就一代一代的传了下去。另外,你想想,如果一个国家监狱里大半的罪犯都是黑人,警察专捣黑人社区,搜黑人家里,查黑人车子,你作为一个黑人觉得这世界有任何公平公正可言吗?你会觉得法律不过是一个种族歧视的政府压迫人民的帮凶,于是你只会越发漠视法律…… 上面扯的这些其实是我第一年在刑法课上学到的一些理论知识,这次在工作里得到了实践。快中午的时候Samantha从法庭回来了,这也才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在电话里就给了我个下马威的女人。她身材瘦削,形容精干,一见面就要我跟她去会见一个当事人。不出意料,该当事人也是黑人。他的案件细节我就不便透露了,但是总之一条警察根本没搞清楚情况就一口咬定他从事毒品交易。Samantha说很多案子乍一看警察做的事情都合理合法,可是有经验的辩护人一看就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规定警察搜查,逮捕等行为都必须有相当根据(probable cause,也有翻译成合理根据的,但是合理一般是reasonable一词的翻译,在法律上probable cause的要求比合理怀疑“reasonable suspicion”更高,也就是比“合理”更合理的根据,在这里我暂且翻译成“相当根据”)。什么可以构成相当根据呢?通常闻到大麻燃烧的味道是可以构成这一根据的。可是上面说了,警察突袭黑人社区通常没有任何理由。所以他们有时说,“根据我几十年的执法经验来看,一辆车在停车场停留,车主在车内,然后有别的人上车下车,前后不超过5分钟,就十有八九是药物交易”。 也许经验老道的警察的嗅觉往往是靠得住的,可是法律上这种证据很难构成“相当根据”的要求。这拿到中国简直是笑谈,哪有法律专门和执法的警察们对着干的。这就涉及到三权分立和民选政府里面的一些很微妙的问题。美国负责立法的国会议员和州议员们都要通过选举上台。不难想象,他们也不得不学习薄书记唱红歌严打犯罪来赢得选票,“go tough on crime”。因此,大麻即使是在加州这样的嬉皮士的天下也很难得到合法化。可是美国联邦和大部分州的法官们却都是任命的,所以他们无所谓选民们怎么想。当法官的门槛很高,绝大多数都是名校法学院的尖子生(什么?中国首席大法官没读过法律?orz…)。因此说美国政治里立法和执法民粹化,司法精英化是有一定道理的。他们往往更明白一些政策听上去靠得住,是不是执行起来也靠得住。他们也更知道司法体系和三权分立的各种问题,例如为什么一些很傻逼的法律就是下不来台。(刚查了一下,马里兰的法官们果然都是州长任命的而不是选的,跟我猜的一样。)星期五下午Samantha让我研究一个有关持有毒品的案子,我发现马里兰的法律就在持有非法药物的很多问题上更注重保护被告人权利,很多证据要求都很高。举个栗子,要是警察接到举报说你家有毒品,警察刚进屋你当他的面把大麻从马桶冲下去了,就算屋里还飘着大麻味,你的罪行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撤销…… ……不知不觉扯了很多了,今天暂时说到这里,星期一早上又要上班,下星期接着聊……
Archive for the ‘Experience’ Category
马里兰州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实习记(1)
Posted in Diary, Experience on September 14, 2011 | Leave a Comment »
侃
Posted in Diary, Experience on October 12, 2007 | 9 Comments »
这个live space改来改去都是一样的烂!!!msn也很烂,hotmail更烂。不喜欢微软喜欢google(创意之王!!!有人用过google define, google checkout, google documents么??) 最无聊的一门课里交了两个好朋友。我发现越是无聊的课上越容易交朋友……这倒也容易理解。其中一个是个匈牙利人,另外一个是美国人。我和那个美国人都在上同一门英文课,“西方文学背景”,读荷马,但丁一类的东西。她看我们的诺顿英文课本上面的《伊里亚特》,然后, 匈牙利人(匈):你们读这个?难以置信……在欧洲小学5年级的时候就读这个 美国人(美):(!?)那你们大学读什么? 匈:我上高中就到美国来了,没在欧洲读过大学 美:好厉害啊,小学读得懂么 匈:读得懂啊,那些故事我到现在都记得 美:很精彩对不对?我也很喜欢伊里亚特。美国教育很烂 我:…… 匈:美国教育是很烂。在欧洲中学里面科学和数学方面已经教的很难了 我:(为了挽回面子)在中国科学和数学方面也教得很难。我在这里上微积分的时候,一学期几乎没怎么上课也拿了A+ 匈+美:哇……你好天才阿 我:(内心里十分汗颜)哪里哪里 美:(对我)你会讲满州话(Mandarin)? 我:当然,你呢?你有没有学别的语言? 美:我会讲西班牙语 我:(对匈)你呢?匈牙利语?有匈牙利语么? 匈:当然有,匈牙利语和欧洲的语言都不同 我:真的阿,我完全没概念 匈:你在中国学的英语? 我:是啊,中学开始学。你呢? 匈:我到这里才学的英语 我:那你们中学学什么? 匈:德语和法语 我:厉害厉害……我听说欧洲很多人都会讲很多语言 美:你会讲么? 匈:多年不用记不多了 我:(好吧……) 结果导致我对欧洲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从加拿大回来了……枫叶还没到最红的时候,看得不过瘾。不过既然不是枫叶国的成员,这个结果也是差强人意的。 另外,还有一条心得: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 再还有,Tim Hortons 才是王道。我准备等我老了把第一家Tim Hortons 开到中国。Starbucks sucks. 哈哈。 以上是续集。
暑假二三事
Posted in Diary, Experience on June 8, 2007 | 8 Comments »
刚刚收到email,听说茉同学决定要去签证了,我很高兴。只可惜她要来的不是纽约,要不然身边又会多一位志同道合的朋友!毕竟,这年头中国来的留学生中间学英文专业的实在是凤毛麟角!祝茉同学签证顺利=) 刚才在麦当劳里面看到一个很年轻的黑人爸爸,纤瘦的躯干支撑着宽大的尼龙短裤和Tshirt,带着一个3,4岁的黑人小女孩。他把托盘放在桌上,抱起小姑娘放在椅子上,又把她的小脚塞到桌子底下,自己才在对面的椅子下坐下来。那个小姑娘梳着黑人特有的花型头发,眼睛圆溜溜的骨碌碌的在眼眶里面打转,忽然看到我这边,盯着我的可乐杯子。她爸爸也看了过来,冲着我和善的笑笑,然后转过头去把薯条和汉堡推到女儿面前。他女儿吃东西的时候把番茄酱弄到了腿上,他马上拿纸巾绕到桌子另一边,蹲下来,拉着女儿的小腿给她擦净,擦完以后又塞到桌子底下。 我觉得真是太可爱了,所以写下来把这一幕和大家分享。 上法语课。很难得的班上男生比女生多;上学期上的诗歌workshop班上16个人只有1个党代表(不知道这个典故??就是男生拉)而已。但是很快的我就发现了几个不正常的家伙。有一个梳着恶心的长长的金发的男生长得人高马大,声音却像个女人一般。明明是初级法语课,却要表现得好像自己刚刚从巴黎回来一样。有一次上课前我碰到这个人,I said hi to him and he paused for a sec and said, Bonjour.上课之前没有人跟他讲话,他一个人自言自语说,will i get a B in this class? that’ll be the first B in my whole undergrad career. 大概他怕别人不晓得他脑子进了一点水。他旁边的一个男人,看上去很年轻的样子,但是竟然已经是36岁的高龄了。另外有几个老女人,张口就是流利的法语,似乎比法语老师说得还好,动词形式一套一套的。还有一个残疾人,19岁的asian,看上去很聪明,但是不懂法语的话在这节课上面就是傻瓜。在美国学外语真奇怪。他们在课堂上好像不是来学习的,而是来做秀的。老师是个土耳其裔的美国女人,穿着性感笑容甜美。但是满口标准的法文,除了布置作业以外。 他们为什么选择法文呢?也像我一样抱着附庸风雅的念头?法文的发音读者都让人觉得附庸风雅。有时候甚至让人联想到日文。当group project布置下来的时候,我那个小组——3个白男人加我一个asian girl,很明显人家是勉强的叫上我的——有人提议了一个题目,穆斯林保守派在法国的冲突。其实我根本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 existentialism。但是,可悲的是老师不允许单独行动:我于是发现我这个人什么都喜欢单独行动。缺乏团队精神的独生子女阿。 好了不罗嗦了。今年的夏天就要在冗长的法语中间度过,还有学校令人冷得发抖的图书馆。我的工作还没有找到,在美国的朋友多担待阿,呵呵。
春天来了,心情大好
Posted in Diary, Experience on March 21, 2007 | 12 Comments »
春天终于来了!!本来今年由于暖冬,1月份的时候很多植物都上当受骗以为春天来了,悄悄地在枝头上探头探脑;谁知道来了没几天的花红柳绿不出一个礼拜就被 接踵而来的冻雨冻雪给吓了回去……我很无语,今年冬天真的是说不出的奇怪,以前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里的“天时”都不守时了!!纽约的天气马上就要比得 上武汉的了!!我们的地球!!我劝大家不会游泳的赶快去学游泳,狗刨式也行,以防万一…… 但是,这两天春天真的来了!路边垃圾一般堆着的积雪周围汇成了“松花江”,“金沙江”,汩汩的往下水道里面流;学校门口的花坛边上坐满了抽烟的喝咖啡的看报纸的学生,有时候还能看到弹吉它的和踢毽球的;中央公园的典型的温带气候里的落叶乔木们虽然还是光秃秃的,但是松鼠们敏锐的第六感显然已经告诉他们,“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季节已经不远了!(虽然比起梨花或者什么花纽约的松鼠们显然更加寄希望于春天游客手中的糖衣花生,说不定还有腰果,杏仁……) 啊!!春天来了!!哈哈!!我冬眠的日子结束了!! 这里上传一张近照……让我来详细地向大家介绍一下这张照片:这是上个礼拜天在我们的House Church照的,从左到右依次为(不分前后排,只分经度):Jonathan, Liz (Japanese American, Jonathan’s wife), Helen (Chinese), Jung-Suk (Korean), Valerie, Yvonne (Taiwanese), Wendi (Chinese American), Sejin (Korean), Wendy, Jeong Dae-Hee (Korean), Llewellyn (Jonathan & Liz’s 17-month daughter), and Sergio (Peruvian)。这些人里面呢,有一个你们肯定是认识的了,另外我还想跟你们介绍几个。 头一个是那个小东西,很可惜她没有转过头来;这个家伙刚刚学会自己吃东西,而且食量大得惊人,一次可以吃下半个Bagel……(估计惊诧了我们中间的某些人)。她还擅长把Wendi的鞋子从门口提到鞋子的主人面前然后替她穿上。 最小的说完了说最老的,Yvonne,她告诉过我她的中文名但是我忘记了,她是一名台湾外交人员,派来工作的——见到大陆人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不谈政治。 呵呵,所以我至今不晓得她是泛滥泛绿——不晓得也好,省得万一是泛绿……不过看她谈吐举止十分优雅估计十有八九是泛蓝,哈哈。 然后要介绍我的两个好朋友:一个是Wendi,穿绿汗衫的女孩,看上去个子很高不过你们不要被骗了,因为她故意踮着脚……呵呵。她个子不高,但是是个惊人 的女孩子。她和某某人有异曲同工之处:我们吃一块pizza(很大的)她要吃两块,但是她怎么都不会胖——不过要是你们知道她的运动量也会明白why的。 基本上她每天保持运动,骑单车是她的最爱(她的车最近被人偷了后轮——当时她锁了前轮——害她花了100多刀去配车轮,还配了一条碗口粗的链子锁……我跟 她说纽约小偷快赶上武汉了);她还跑各种距离的跑步,长跑和短跑,纽约各种为了募捐筹款举行的义跑她都会参加,比方说预防乳腺癌基金会等等,我还记得上次 她跑的是5000m;网球,划艇,攀岩,滑雪,溜冰都是她常玩的项目,我不知道她哪一样最拿手——貌似是网 球;她说她最弱的体育项目是游泳,但是她在她的xanga上面说前几天她去YMCA游泳游了0.5mile(800m);她说高中以后就没怎么打过排球, 但是去年我们出去玩的时候打沙滩排球,她比我这个前武大历史学院系排球队的队员打得显然好很多……她毕业于康奈尔大学;她会拉小提琴和弹吉它……算了不说 了,我们不搞个人崇拜。不过她也不是什么都好,呵呵,她数学和中文肯定都没我好,哈哈。但是其实上述这些也都罢了;关键是她对人真的是很好很好,对每个人 都很好很好,很耐心……我觉得她是神的女儿……她现在在曼哈顿一个神学院念书,今年夏天要随一个传教团去中国。让我们为她的旅途祷告! 我的另外一个好朋友是Jung-Suk,穿粉红色毛衣的韩国女生。她现在在NYU念英文专业的 Master;她和我一样喜欢百老汇的戏剧,还有电影,文学,旅游,上次我去看莫扎特的《魔笛》就是和她一起去的;她曾经一个人游玩墨西哥和老挝,在墨西 哥的时候刚入境就被人偷去背包,但是她身无分文的在当地呆了一个星期,而且游遍了包括日月金字塔在内的几乎所有景点——她并没有打电话让家人给她寄钱,而 且她的西班牙语只有两个词汇,其中一个是gracias(谢谢);她考GRE的时候数学一大半不会做靠蒙的蒙对了一大半,然后没有发表过任何文章,靠着一 篇论文被NYU录取并且给了半奖;她会做很多让人流口水的韩国菜;她用的所有用电的东西都是韩国制造;她高中在韩国读的是女校;她人也很好,非常的 nice,她说自己不是典型的韩国人,她说人不应该有任何的bondage;她的故事很多以后再慢慢分享。 [...]
MoMA: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
Posted in Experience on January 6, 2007 | 18 Comments »
昨天去了MoMA,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useum of Modern Art, the),看到了仰慕已久的梵高的Starry Night, 波普大师安迪沃霍尔的玛丽莲梦露肖像,毕加索的立体主义画,达利的超现实主义画,莫奈的印象画,还有各种本人叫不出名字的现代艺术作品。有人说谁都可以成为现代艺术大师,因为许多作品看上去不过是一幅小孩涂鸦,collage,gun powder,几颗钉子,红色画布上面几根线条,这统统都是艺术;即使没有丝毫的美感也是艺术。每件作品旁边都有小幅的简介,有的著名作品还有音频文件可以听,虽然这里只有英,法,德,西,葡,韩,日文可以听(难以置信在中国人成堆的纽约的博物馆居然没有提供中文的选择)。基本上在读过或是听过这些接受以后你可以大致领会到艺术品的价值或是含义。我在想,如果每件艺术品都需要这样去品味,那么艺术品将局限于艺术品而和生活无关,这样的意义上艺术品又不成为艺术品了,如果根据传统的定义的话。打个比方,时装展示会的衣服只能让模特走走台步,而不能真正被当成衣服穿,即使是好莱坞的明星走上红地毯式也穿不得(比方说几个纸片贴成的衣服等等)。有人质疑现代艺术的意义,但是事实上我们每天生活中接触的也许最多的就是现代艺术。也许对于现代艺术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标签下的那一段说明性文字:它们是宣言,是挑战,是革命,是创造,是方法,是感受。两个字,理念。一个词,idea. 古典艺术是精华的艺术,蒙娜丽莎的微笑难以描摹,米洛的维纳斯举世无双,达芬奇,莫扎特,莎士比亚,米开朗基罗,他们都是天才。可是现代艺术似乎更容易接近;现代艺术的确是每个人的艺术。从达达主义的画家开创先河给蒙娜丽莎话上两撇胡子开始,现代主义的层面也许越来越多,越来越先锋,越来越“无厘头”。它又是可以复制的:相同的理念可以产生不同的作品,相同的作品又有不同的理念。安迪沃霍尔把人的肖像变成只剩下鼻子眼睛嘴巴和他们相对的位置,这种处理后任何人的肖像看上去都很漂亮。行为艺术更是被广泛的运用于同性恋运动,或者是保护动物协会的章程中。还有的拿宗教开涮,把不同宗教的音乐放在一起,其和谐度是在伊拉克打仗的人们难以想象的。哈哈,我不懂得现代艺术,一点都不懂,但是我喜欢现代艺术。不光是喜欢“雅”的现代主义,也喜欢“俗”的后现代主义, “后后现代”主义。光是这些名词已经算得上现代艺术了。真正的现代艺术大师一点都不逊于古典大师的名字,虽然也许他们的价值也必须要让时间来证明。
被黄威点名。。
Posted in Experience on November 12, 2006 | 14 Comments »
先说规则:这是圈内正流行的击鼓传花的游戏,传给谁谁就得接着,否则就得挨罚。请认真对待,不要怕暴露隐私。下面是我的回答,去掉答案就是留给你们的作业答完再加个题目后要发表在自己博客(涂鸦版抑或日志)的首页上,且要在标题上注明是谁点了你你答完后再传给另外至少7个朋友答(上一个人点过的朋友,你不可以再点),而且要去他们的博客告诉他。 1.喜欢一个人到什么程度算是爱? 当你今天想要和他/她白首偕老,明天还是这样想,三个礼拜以后还这样想,三年以后还这样想。 2.今年的情人节你是怎么样过的? 忘了 3.你相信网络里有真实的感情吗? 我不知道,因为没有试过。 4.倘若时光可以倒流,你希望你现在可以回到几岁? 15岁。 5.如果以生命做代价,你最想得到什么? 中国人民都过上幸福的日子。不对,是全世界人民。(我的梦想是耶稣的梦想,阿门) 6.请用一句话说明你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是一个痴情的老好人。 7.你喜欢哪个与爱情无关的故事? 阿甘正传。当阿甘数次跑着横穿美国,然后当别人问他为了什么而跑,他说,我只是喜欢跑步。 8.相信有抬头纹的人会比较善良吗? 没听说过还有这种说法……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9.你觉得梦是什么? 梦是用来告诉你你的潜意识里面住着有什么的。(我是弗洛伊德门徒) 10.觉得爱情的保质期有多长? 既然是爱情那就是一辈子的事(差一天,一个钟头,一秒钟,都不算一辈子!——程蝶衣) 11.快乐是什么? 没有负罪感。 12.你觉得周笔畅怎么样? (问这个问题的人很不怎么样) 13.拿破仑和希特勒和成吉思汗比较,更欣赏谁? 不回答,因为不了解这几个人。(硬要说的话,也许是拿破仑) 14.近期的要实现的目标是什么? 写完Term Paper;读完《失乐园》中亚当和夏娃的故事;选好下个学期的课; 15.要是你的情人因为你发疯,你咋办呢? 我不可能让他发疯的。 16.会不会同时爱上两个甚至更多的人呢? 喜欢有可能,爱不可能。 17.生命只有一天,最想干嘛? 吃一个香草味的可爱多 18.一个人,对你温柔体贴关爱倍加; 另外一个,让你爱的近乎发狂,却始终对你不冷不淡, 甚至有不解风情,你会选择谁? (拒绝回答这种白痴问题。) 19.你相信有外星人吗? 绝对相信。 20.你认为人最重要的品性是什么? 真诚。 21.你心目中认为最好的城市在哪里?有什么优点? 武汉。生了我。 22.到目前为止,自己拥有的最贵的东西是什么?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迄今为止还是比较自由的) 23.当你工作中遇到不想做的时候怎么办? 烦恼一下,继续。 24.看过日本侵华相关的文字图片和记录片吗? 你对日本人犯下的罪行怎么看? 看过。他们总有忏悔的那一天。 25.朋友点名让你做游戏,你做不做? 这不是很显然么 [...]
阿Q与做秀
Posted in Experience on September 14, 2006 | 3 Comments »
凌晨一点多,明天早上还有课要上,书也没念完。本来给自己规定死每天12点钟睡觉的。算了,反正已经晚了。我忽然想到阿Q这个词,因为发现自己确实是个很阿Q的人,一直以来,也许,不是因为阿Q,很多事情原本不会变成这样。 唉。 数学课。本来很犹豫要不要学,因为知道简单,因为知道会无聊。还是选了的原因是选择的另外两门课,一门英文创造性写作,一门英文文学从盎格鲁撒克逊到维多利亚时代。心里有点害怕会不会被拖GPA,所以,阿Q的想想数学其实也蛮有趣的,虽然以前从来都算不清楚双曲线的方程。但是,这里是美国。微积分的课堂上老师还要重复的讲述绝对值符号的打开方法,还有二元一次方程的解法。我想哈佛可能要好一点,但是一所纽约的公立学校,各色人种混杂的课堂上,大部分的学生惊异的眼神中永远没办法理解为什么中国人可以把代数算的像飞。 在两门英文课的夹击一开始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的时候,数学课却没有达到期待中的疗伤的效果。不知道为什么,数学课让我分外的伤感。我满脑子都是那些高中时候的事情。小胡,我的可爱的高中班主任,一脸认真地说,不论如何,数学,至少可以“顺练(训练)思维”。我总是记得从初中开始每次数学考试都会一开始脚发软,到后来手脚冰凉,脸发烧。无论春秋冬夏。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太多的答案。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可是在这美国的微积分课堂上,在一堆縆古不变的毫无感情的符号和数字面前,我的感伤毫无顾忌的蔓延。我的感伤也许和在面包店里看到老板成袋扔掉面包,整盒倒掉牛奶的时候有些相似。当那个金头发的漂亮女生眨着长长的睫毛问我,你怎么可以算得那么快,我的喉咙被梗塞住了。我在心里说,因为你是美国人,我是中国人。 我骄傲么?还是苦涩? 也许都有。阿Q,还有做秀。 在这些时候我清楚地意识到,不管我的护照封面上要怎么写,我都还是一个如假包换的中国人。 这数学课实在无聊起来。我其实事先找到教授跟他申请过直接念微积分的第二级,可是却被拒绝了。他问我你在中国读的什么专业,我说历史。他说,那你还是从头念吧。我又争了半天还是没结果,只能作罢。所以,现在的情况也是预料之中的。 只是,我应该开心一点才是。我情绪有点乱。这些回忆触动了我心里一些埋藏很深的东西。我也不晓得是什么。有一些对未来的迷茫。有一些对生活的感慨以及随之而来的无助。有一些自我的困惑。不好意思我说话很空很不具体。我只是说说罢了。我想起上堂英文课布置的乔叟我还没有开始念,虽然念了也不懂,外星人般的单词和句子像潮水涌动,很挑衅地样子,仿佛在说,你这Chinese就省省吧。我很不服输,可是心理战线已经一溃图地。 不经意看到了书包里露出一角的纽约时报。其实我不是经常看这份报纸,那天只是凑巧。我于是想,与其这样浪费时间,不如看看报纸,兴许还能背两个单词。 我很凑巧的坐在第二排。 然后我很嚣张的打开报纸。 我发誓我不是挑衅。我发誓我的用意很单纯。我发誓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会引起敌意的注视。我发誓我不是做秀。 虽然我不肯定我的潜意识中是否存了一丝骄傲。但是那绝对是被深藏在海面下的id,而不是露出冰山一角的ego或者是superego。 可是正当我读的起劲,还查了两个不认识的单词,我没意识到我的报纸在我的阅读下哗哗作响。 纽约时报是一份很大的报纸。比武汉晚报大多了。 美国人的桌子很小,和椅子连在一起。就是香港警匪片中那些警察在一起讨论案件的时候坐的那种木板扶手肿出一块来当桌子的椅子。 然后忽然,我还埋着头在读报的时候,也许我的心头有那么一丝不好的预感,但是已经晚了,教室里那先前的讨论声音停了。我的瞬时记忆告诉我,那个教授说,Did I bore you? 我很惊讶的抬头,看见那个教授的目光穿过前面两个人的肩膀正落在我的四仰八叉的摊开的报纸上。 那教授又重复了一遍,Did I bore you? 我天生不擅长撒谎。情急之下冲口而出的只能是实话,我说,I’ve just learnt the stuff before… Ok, I’m sorry. 那个教授说。 事情也不晓得算没算完。课下我忐忑不安的给那个教授发了一封email说我很抱歉,我不是故意的。那个教授在回信里冷冰冰的接受了我的道歉,然后说,冒犯我的不是你读报纸,而是你公然(她的用词是blatant,也许她的用意是“不知廉耻的”)的读报这种做秀行为。 我心想,为什么我已经在email中特别的解释过了,我真的不是有意的,她仍然认定我是在做秀。 也许人在很多时候都会觉得别人是在做秀,或多或少。很多人包括我。 也许人总是不承认自己在做秀,或者,很阿Q的跟自己说,显学问,不算秀的(窃书,不算偷的)。很多人包括我。 我不知道。 我又很阿Q的跟自己说,算了,反正我事前已经不想上这个课了,现在变成这样理所当然。(现在怎么都是儿子打老子了!) 我决定,不再争辩。 我发誓这次我不是阿Q。 虽然这一整篇文章都是做秀。虽然这一整个博客都是做秀。虽然我阿Q地说我不是做秀。虽然我做秀地说我不是阿Q。 这种念头经常让我想精神分裂。 这样我可以理直气壮一点。因为我精神分裂。 但愿你还是清醒的,跟我说,take it easy 没关系。也许这不是一件大事。也许更大的事情才露尖尖角。焦虑产生于本我的浮出水面,以及超我对本我的抑制作用。 这种时候我总是被精神信仰安慰。精神信仰是超我还是本我。 耶稣说,你们要热爱你们的邻居。 耶稣说,你们不要为吃的穿的而烦恼。人生有更重大的意义。飞禽走兽都不烦恼,人又何必烦恼。 然后我又有了信心。然后我又有了动力。然后恼人的英文也变得让我越挫越奋。然后我不再埋怨自己昨天浪费了多少时间。然后我会想要马上停止打字马上去睡觉,明天迎接挑战。 [...]
Pennsylvania, 还有大事总结
Posted in Experience on May 12, 2006 | 7 Comments »
很久没到这里来更新了,虽然通过数据统计得知朋友们还是都很关心我的。。。呵呵。今天刚刚考完最后一个非期末考试的考试,课上到下个礼拜就结束了,虽然期末的话还要耗上一个礼拜,但是总的来讲这学期已经结束了,至少ESSAY都写完了!开心~~更开心的是明天要和教堂的兄弟姊妹一起去宾夕法尼亚度周末!实在是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哈哈——忍不住要笑了,我是兴奋起来可以睡不着觉的。 夏天虽然到可是纽约还是阴雨连绵,早上和晚上都冷飕飕的。开始想念武汉的酷暑了。已经是第二个夏天了呢,在纽约。不知道哪一个夏天可以回去,但愿后年这个愿望可以实现。不过最近心情都很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夏天来了!! 最近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呢?大概就是去幼儿园“实习”的时候看到了很多好玩的小孩子,他们都很可爱也很棒,英文中文都说得很流利。看到都觉得开心!!虽然现在看到小孩子就会想起心理学课上面说的那个”Tourettes”和那些得了莫名其妙的怪病的小孩,觉得心情有点沉重。。。还好大多数的小孩都是健康活泼的!看到幼儿园里的老师有的时候也会变得很凶就想起我小时候上幼儿园,中午从来不睡觉。怎么可能睡得着呢?那么多的小朋友!还记得那时候每天午睡都是老师的 pain in the neck,因为我总是和上铺的小朋友讲话,罚站也不知道罚了多少次。哎~一晃居然就是20年。现在轮到我来管别人的小孩了!(虽然还不知道管不管得到,哈哈) 觉得这一年最重要的事情是受洗!不对,应该说是信基督。虽然还没有想过把我这块地方变成一个做discipleship之类的地方但是我还是要说,我改变了很多。虽然对于它的理解还很浅薄,但是我很高兴能够有机会了解并且真的改变我的生活。恩。。。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乖小孩,所以现在要听神的话也是有点难的orz但是总的来讲趋势是好的,呵呵=)以后有机会可以和大家多分享一下这方面的感受! 现在对我来讲的另外一件大事是专业的问题。为此我的爸爸妈妈真的是为我上了不少脑筋。可是他们为什么不明白这样一句话,儿孙自有儿孙福呢?我还要多开导开导他们。但是话又说回来,我自己这边更不好办——几乎把能想到的专业都想了个遍,结果还是不明朗。还好现在总算有了一个初步的打算,是件好事情——我觉得应该是个不错的计划,虽然还不方便透露,哈哈,卖个关子先(其实是自己心里没底。。。)让我高兴的是,好像忽然明白了《圣经》里面说的话。让我把它抄在这里: Therefore I tell you, do not worry about your life, what you will eat or drink; or about your body, what you will wear. Is not life more important than food, and the body more important than clothes? Look at the birds of the air; they [...]
开学了(2)
Posted in Experience on January 28, 2006 | 2 Comments »
(新鲜人过了就变成聪明的傻子了!之后变成晚辈,最后变成长辈) 今天上了英文课和心理学。。。不想说什么,因为nothing special.两个instructor居然都是正在读PhD的学生~一个还是很腼腆的样子,另一个则装得很老道。。。 明天就是除夕了。。。大陆果边的朋友们已经是三十了吧,给你们拜年了! 晚上坐7号车回家的时候,忽然看到窗户外边的夜景。心里一直在唱的歌是那首《我的名字叫伊莲》。今天听说这首歌在法国是唱给小孩子听的。说这话的人是一个新认识的朋友Jean(让),一个来自法国的中国人。(也许不算朋友,不过大家都是中国人而已。。。)听说他10岁的时候随父母一同偷渡去的法国。路上沿着丝绸之路坐了10天火车,在德国时还坐了一天牢。11岁的时候听到的这首歌。有幸听此人唱了一遍。心中忽然有很奇怪的感觉……又看到年轻的黄皮肤的母亲对白皮肤的小男孩说,I am Chinese… 汉语果真是贫瘠的么。我竟然有那么多地感受表达不出来。我还常常梦想着周游世界去教汉语。呵呵。其实是我自己从来没有真正的热爱过自己的语言吧。 祝所有的中国朋友们新年好,全家幸福,年年有余,万事如意!
开学了
Posted in Experience on January 27, 2006 | 2 Comments »
恩。。。要过年了,给大家拜个年!可是美国今天却开学了。。。 第一次上美国历史课,感觉是这学期要挂掉了~我这个所谓历史系的学生也要傻眼了——从来没有学过美国历史,却发现这门课每个礼拜都要写一篇short essay 除此以外,一开学就给我们开了5本书的单子。。。 生物课还是老样子,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选这门自己最不喜欢的课,而且一学就是一年~记得上高中的时候science里面就最讨厌生物,可是自己偏偏又选了这门课= =希腊文的名词估计仅次于圣经,那个Dr.Alaie都得意洋洋的说,这学期你们又可以学到不少单词,I promise~ 明天还有英文写作和心理学,不知道英文写作会怎么样,离开了esl还是觉得心里有点没底。。。心理学的话还是蛮感兴趣的,希望会是一门好课……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