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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the ‘Diary’ Category

偶然在网上看到年轻钢琴家王羽佳的演奏,无论是拉赫马尼诺夫还是李斯特都弹的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她的音色和分句处理更是让人惊艳。youtube上面居然还有很多她小时候演奏的视频,其中一个就是上面分享的贺绿汀名曲《牧童短笛》。很难想像她当时才10岁,学了4年钢琴而已!这一曲牧童短笛看似并不难,可是一、三两段是悠扬的复调,第二段则需要弹的非常欢快,其中涉及到的句法处理对一个10岁孩子可以说并不容易。可是闭目听来王羽佳的演奏真的很难想像是出自10岁孩子之手!技巧上的娴熟贺处理上的完美细腻都让人难以置信! 惊叹之余,我忽然想起来我小时候和我一起学琴的一个女孩wx,她学的比我晚,可是当时我的老师王矛说她很有天份,进步很快,让她才学了2年就和其他学了3-4年的孩子们一起考武汉音乐学院的钢琴4级。后来没过几年她妈妈就带她去北京考中央音乐学院附小,后来又上了中音的附中。再后来听说她参加国际钢琴比赛拿了奖,还到国外开了演奏会。心血来潮之余我google了一下她的名字,忽然发现她竟然也在美国,似乎已经从某top音乐学院毕业了,而youtube上面也有她和管弦乐团合作演奏的老柴第一钢琴协奏曲!可是音乐家的道路多么崎岖啊,在我学琴的时候她大概是我们中间最有天份也最刻苦的一个了,可是作为一个独奏钢琴家却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我想起我从小弹琴技巧上从来不成问题;我的手指细长,技巧上快速有力。可是我弹琴没有感情,被妈妈戏虐为“打铁”。想起来,小时候的我并不是个早熟的孩子。我学习好,数学竞赛屡屡得奖,可是在文艺方面却毫无造诣。虽然因为弹钢琴的缘故一度成了文艺委员,可是后来被一个会跳舞的女孩子替换了,只好当回了我的学习委员。不知道为什么,钢琴对我来说一直都是负担,不是享受。每次去上钢琴课都好像是上刑场,因为我总是不好好练,到了上课的时候王矛总要对我一阵训斥。似乎我的天性里面就没有那个歌唱的声音;无论是柴可夫斯基《船歌》的甜蜜而感伤的旋律,《牧童短笛》无忧无虑的悠扬的歌唱,还是巴赫圣洁而高度哲理的叙述。可能唯一一两次打动我的是肖邦的夜曲和幻想即兴曲。但是,我的钢琴老师因为觉得我“没感情”而拒绝让我尝试肖邦的作品。 考武汉音乐学院钢琴9级的时候我弹的《旱天雷》,贝多芬的一个奏鸣曲,巴赫的赋格和平均律,以及莫什科夫司基的练习曲。那时候我刚刚小学毕业,爸妈的离开忽然让钢琴变成童年回忆里仍然在身边的东西。我一度很喜欢练琴,可是姑姑家里却并不是一个练琴的好地方。不过我的老师王矛这次对我充满信心,考前的演奏会我弹的很好,他说我大概能拿到优。那时候的我却并不当回事;对我来说学习远为重要。最后考级的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我没发挥好——虽然依然拿到了良+。大概我弹琴始终无法完全投入其中吧,总是会很在意听众,因此考试的时候会压力很大。回首那段经历,我有时会不禁悠然联想,如果当时拿到了优,参加了武汉音乐学院为小钢琴家举办的recital,也许我人生的道路会改变也不一定;也许我会和我的师姐师妹一样走上音乐的道路吧。毕竟,你无法精确测量任何一件小事可以对孩子柔弱的心理造成的影响⋯⋯那次的失败,虽然我并不在意,可是后来我弹琴的心就慢慢的淡了,最后勉强弹完了10级算有个交代。 离开了钢琴的我在生活的另一方面却过的风生水起;我理科成绩出奇的好,参加各类竞赛都几乎毫不费力的就得到了大大小小的奖。可是我却并没有如我当工程师的姑夫的期望那样投身科研或者工程,反而在上大学以后就和理工科绝缘了⋯⋯现在回想起来,这么多年我每一次投入的做的事情,到最后都没有坚持下来。可是在放弃了以后,却又对那种被放弃的可能性产生无限的向往。我时常觉得生活太短暂;有太多太多的东西都值得用一生,甚至生生世世去追寻。放弃钢琴以后的我反而忽然对音乐开窍了,开始一天到晚的挂着个耳机。我所有钱,除了买书,几乎都花在买磁带和cd上;流行的,摇滚的,爵士的,我照单全收。虽然到最后,我的欣赏品味依然回归到了莫扎特,巴赫,贝多芬,舒曼,肖邦,德彪西等几个少数作曲家身上。当然,还有披头士。20多岁了以后也曾一度想重新开始练琴,可是当我连一首肖邦的练习曲都很难完整流畅的弹下来的时候,我心里明白自己已经错过了那个年纪了。我也曾一度对数学重燃兴趣,并且在美国上大学时拿到学校的数学竞赛第一名,可是大学没有主修数学的我也没有勇气再回头去修数学的第二专业⋯⋯ 我想,无论是钢琴,数学,还是物理化学,都曾经给我带来很多快乐的。唯一我从小最痛恨的是写作文;作文的作业总是拖到很晚才写。可是我最终却选择了一条以文字为生的道路⋯⋯在我为了一个措辞绞尽脑汁的时候,在我写长一点的文章就感到力不从心的时候,在我看到自己的文字始终无法像有些有天赋的人一样在纸上嘻笑怒骂,一勾一划皆生动的时候,我也经常怀疑自己选择的路是对的还是错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虽然喜欢一件东西,最后却总是会选择放弃和离开。也许,就是因为喜欢,所以才从心底害怕失败?可是,真正的喜欢不是应该不惧怕失败才对么?毕竟,如果喜欢是为了成功,那大概也不是单纯的喜欢事情本身了。就好像喜欢一个人,如果是因为喜欢他能带来的物质上的保障,或者内心的虚荣,那大概也不是单纯的喜欢了。长大了以后的我心灵里住着一个小小的哲学家,过着极度理性而安静的生活。虽然如此,这小小的哲学家有时候也会忽然唱歌,忧伤的,恬静的,欢快的。看到了王羽佳的《牧童短笛》后,她就一直在那里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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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ew Kind of Tranquility

I have to say, recently, I felt a new kind of tranquility at heart. It came wrapped in the buds of cherry blossoms, which lightened my day with their baby-pink petals, effectively crowded out the winter’s gloom. I feel content. I feel like staying in DC forever. I would like to meander on its sidewal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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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生

唐風:葛生 葛生蒙楚,蘞蔓于野,予美亡此,誰與?獨處! 葛生蒙棘,蘞蔓于域,予美亡此,誰與?獨息! 角枕粲兮,錦衾爛兮,予美亡此,誰與?獨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歲之後,歸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歲之後,歸于其室。 从高中的时候开始就很喜欢的诗。到现在十年了。 曾经那个把爱情当作信仰的我今天却踌躇了。 纯粹理性的世界是多么的黑暗, 可是没有它人却永远也寻不到光明。 我懂的。 只是,有时候还是会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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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春水

缓缓从青山的脚下流过 她满面春色,凝视着 水中波光粼粼的倒影 微笑着将花瓣轻撒水面 然后叹息 那静静的江水啊 仿佛年华般流淌 春流到夏,夏流到秋 湿了她的裙裾 却连一捧尘土都不带走 只带着波光里揉碎的倒影 的记忆一同涌进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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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time I grew up. I could blame it onto other people, and I could blame it onto life. And my life would spin out of control little by little, bit by bit, and I could still blame everything onto other people, onto life. But then what would become of me? I do not kn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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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本人一直对刑法和公民权利感兴趣,拿到马里兰州公设辩护人办公室(Maryland Office of Public Defenders)的这个实习纯属偶然。本来投的时候以为是暑期实习的职位,面试的时候被从巴尔的摩来的管招聘的Diane Lach女士告知暑期实习的职位竞争相当激烈,而学期内的兼职实习则相对容易。可是我家在华盛顿DC市内,去马里兰上班几乎都要开车,而我没有车也不怎么会开,于是坐落在DC西北部的可以乘地铁到达的蒙哥马利郡(Montgomery County)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之前也没怎么指望能赶上秋天的实习,因为面试的时候已经快开学了,然后之后也迟迟没有通知,我基本上认定她们不会选我这个外国人了—— 直到开学前的周三,巴尔的摩办公室才发邮件给我说把我的材料交给了蒙哥马利郡办公室,并让我联系公设辩护人Samantha。我立马给Samantha打了电话,没人听就留了言,又发了邮件。周四一整天都没有任何消息,而我则从DC飞到了西雅图参加招聘会。周五在西雅图,太平洋时间早晨七点,阳光已经照进了青年旅舍。头一天颠沛流离、还在睡梦中的我接到Samantha的电话。她一开始就凶巴巴的问我为什么直到最后一刻才和她联系,我这才从睡梦中惊醒,连声说不是我的原因,是巴尔的摩总办公室那边一直没联系我。她说她们的info都在网上,我随时可以自己查,我只好连声道歉。她又接着问我为什么想在她们办公室实习。我说我对公共利益法律(public interest law)感兴趣,说我曾经在DC的亚太法律资源中心当志愿者……她很不客气的打断我的话,说我问的是你为什么想为嫌疑犯们服务。 我脑子里乱哄哄的,刚从睡梦中醒来实在是话都说不清楚,听到她一连串的质问加上凶巴巴的口气就更是风中凌乱。但当时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就随口说我觉得虽然大多数罪犯都付不起钱请律师,他们也有他们的权利……然后就卡壳了,因为我实在也不是很清楚我为什么要给他们实习,之前投他们也实在是随便一投。其实当时飞快掠过我脑海的念头是,中国没有公辩人制度,我想多了解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然后以后回中国也许能派上用场……不过这话当然被我过滤掉了。半晌囧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她仿佛掂量出了我的斤两,说,这样吧,你把你的成绩单和writing sample发给我,但我不能担保能给你offer。我仿佛抓到救命稻草一般忙不迭的说好…… 往往就是在你已经完全不抱希望的时候事情初露曙光。几个小时后,已经徜徉在西雅图的Pike Place Market的我接到了Sam的留言,说我被录取了,还说已经把学校要的校外实习(externship)的表格发给了法学院。我听到留言高兴极了,毕竟现在美国法学院学生工作不好找,任何积累工作经验的机会都是难能可贵的。那天西雅图的天气美丽得如同初生的婴儿,我的心情也是阳光灿烂,于是兴致勃勃地游览了西雅图市内的各景点。先是在首家星巴克咖啡店喝了冰咖啡,发觉和DC的没啥区别,又在Pike Place Market吃了生平吃过的最好吃的鱼和薯条,接着走到海湾边看轮渡和印第安人的图腾雕塑,后来又去先锋广场(Piorneer Square)看了淘金博物馆…… 写到这里发现完全跑题了囧。言归正传——上周五是我第一天上班,才意识到蒙哥马利郡离DC超远,而位于马里兰州地区法庭大楼则是坐落在地铁一小时以外的Rockville。还记得第一次去Rockville还是一年以前刚到DC的时候。DC的唐人街敢情是打酱油的,连家华人超市都没有。我和黄陀在谷歌地图上找了半天才找到了Rockville这个叼角;那里倒是有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华人社区,有金山超市和道地的台湾馆子。 我好像又跑题了……到办公室的时候是早上8点多,整个办公室里空无一人。果然是政府部门,网站上明明说8点到4点半开门。我在大厅的椅子上等了半天人才陆陆续续的来了。其中一个瘦小的女孩Katherine,和我一样是实习生书记员(Law clerk),不过她已经毕业了,也在这办公室有一阵子了,只是等她的律师执照。别看这看似普通的女孩,她可是从美国顶尖法学院之一的U Penn Law毕业的。我问她是不是拿到执照了以后就可以正式在马里兰当公辩人?她脸上顿时掠过一丝愁容,说,“There is no guarantee”。 看来传言果然不假。在美国,公设辩护人虽然拿着微薄的薪水(3-4万年薪,税后低于餐厅服务生),干着很辛苦的工作,头几年的鸭梨也丝毫不比拿16万底薪的大律师楼的associates们小,可是这类职位仍然是香饽饽,即使是在一流法学院毕业生中间也十分抢手。公社辩护人虽然是政府律师,但是和控方律师(Prosecutor,也就是中国的检察官)不一样,他们做的实际工作类似于法律援助。美国宪法第六条修正案规定每个人都有获得法律代表的权利(right to legal representation)。早期的时候这只是一个消极权利,也就是说政府在被告负担不起律师费用的时候没有义务为被告请律师,但在1932年Powell v. Alabama一案里,一权利在死刑案中被提升变成了一种积极权利,也就是说政府有义务为没钱的死刑犯人请律师。法律代表权在1961年被进一步从联邦法庭普及到州法庭,并且在60-70年代间随着民权运动的一步步深入,从只适用于死刑指控普及到了适用于任何可能导致监禁的刑事指控。 随着这一权利的扩大而来的是公设辩护人队伍的壮大。在马里兰的地区法庭大楼里,公辩人办公室里大约有三,四十名律师,接受着轻至酒后驾车,重至谋杀等各类刑事案件。可是在这些大大小小的形形色色的案件里,占绝大多数的却是和非法持有药物有关的犯罪。虽然大麻可卡因等药物在美国几乎是再寻常不过,电影电视里面的美国主流文化也似乎对这些药物持包容态度,例如喜剧大师伍迪艾伦在电影《安妮霍尔》里直言不讳知识分子们经常用这些药物来派遣精神空虚,可就连成瘾性比酒精还低的大麻在美国50个州都仍然是非法的。你也许会大吃一惊,因为这种药物在美国年轻人中实在是太寻常,周末晚走过大学寝室的时候往往会飘来一股大麻味,连总统奥巴马都默认年轻时候曾使用大麻…… 这里涉及到美国刑事司法公正最严峻的问题:种族问题。药物滥用的问题在美国年轻人中间是不分种族,可是到了警察行使职权上面就不一样了。还记得《社交网络》里面哈佛大学的那些秘密兄弟会吗,要说在那种有钢管女郎跳舞的夜总会里没有点大麻只怕是有煞风景的,可是警察会有事没事跑过去哈佛抓人吗?(电影最后Sean在派对中被警察以持有可卡因抓走,不过好像是被那个Eduardo为了复仇而告密的?)美国大城市里不同种族通常都有自己的聚居区(neighborhood),尤其是黑人住的地方往往很难见到一个白人或亚洲人,而这些地方就成了警察常常光临的区域。他们常常编造理由,或者仅仅凭着一点点莫须有的理由就跑到黑人区去搜查和抓人,因为他们知道这些年轻人在派对时十有八九身上都携带非法药物(有点像以前武汉水果湖有句话“先枪毙, 后立案,没有一个冤假错案”——水果湖是湖北省委大院所在地)。 选择性执法的结果就是黑人社区严重被犯罪所累。这些因为持有非处罚药物入狱的往往是年轻人甚至是青少年,他们进去时很可能除了吸毒啥都不会,从监狱里出来以后可是什么都学会了——看过《越狱》和《肖申克救赎》就不难得知。其实黑人区犯罪率高并不是黑人本身更具有暴力倾向,而是选择性执法让黑人社区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越是犯罪率高警察越容易光顾,警察光顾的多进去的就多,进去的越多沾染各种恶习的年轻人就越多,然后社区里犯罪就越多,然后……更严重的是,这些年轻男人当了爸爸以后如果还是频繁出入监狱,他们的家庭没有经济来源,他们的孩子疏于管教,天天在街头拉帮结伙……这种恶性循环就一代一代的传了下去。另外,你想想,如果一个国家监狱里大半的罪犯都是黑人,警察专捣黑人社区,搜黑人家里,查黑人车子,你作为一个黑人觉得这世界有任何公平公正可言吗?你会觉得法律不过是一个种族歧视的政府压迫人民的帮凶,于是你只会越发漠视法律…… 上面扯的这些其实是我第一年在刑法课上学到的一些理论知识,这次在工作里得到了实践。快中午的时候Samantha从法庭回来了,这也才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在电话里就给了我个下马威的女人。她身材瘦削,形容精干,一见面就要我跟她去会见一个当事人。不出意料,该当事人也是黑人。他的案件细节我就不便透露了,但是总之一条警察根本没搞清楚情况就一口咬定他从事毒品交易。Samantha说很多案子乍一看警察做的事情都合理合法,可是有经验的辩护人一看就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规定警察搜查,逮捕等行为都必须有相当根据(probable cause,也有翻译成合理根据的,但是合理一般是reasonable一词的翻译,在法律上probable cause的要求比合理怀疑“reasonable suspicion”更高,也就是比“合理”更合理的根据,在这里我暂且翻译成“相当根据”)。什么可以构成相当根据呢?通常闻到大麻燃烧的味道是可以构成这一根据的。可是上面说了,警察突袭黑人社区通常没有任何理由。所以他们有时说,“根据我几十年的执法经验来看,一辆车在停车场停留,车主在车内,然后有别的人上车下车,前后不超过5分钟,就十有八九是药物交易”。 也许经验老道的警察的嗅觉往往是靠得住的,可是法律上这种证据很难构成“相当根据”的要求。这拿到中国简直是笑谈,哪有法律专门和执法的警察们对着干的。这就涉及到三权分立和民选政府里面的一些很微妙的问题。美国负责立法的国会议员和州议员们都要通过选举上台。不难想象,他们也不得不学习薄书记唱红歌严打犯罪来赢得选票,“go tough on crime”。因此,大麻即使是在加州这样的嬉皮士的天下也很难得到合法化。可是美国联邦和大部分州的法官们却都是任命的,所以他们无所谓选民们怎么想。当法官的门槛很高,绝大多数都是名校法学院的尖子生(什么?中国首席大法官没读过法律?orz…)。因此说美国政治里立法和执法民粹化,司法精英化是有一定道理的。他们往往更明白一些政策听上去靠得住,是不是执行起来也靠得住。他们也更知道司法体系和三权分立的各种问题,例如为什么一些很傻逼的法律就是下不来台。(刚查了一下,马里兰的法官们果然都是州长任命的而不是选的,跟我猜的一样。)星期五下午Samantha让我研究一个有关持有毒品的案子,我发现马里兰的法律就在持有非法药物的很多问题上更注重保护被告人权利,很多证据要求都很高。举个栗子,要是警察接到举报说你家有毒品,警察刚进屋你当他的面把大麻从马桶冲下去了,就算屋里还飘着大麻味,你的罪行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撤销…… ……不知不觉扯了很多了,今天暂时说到这里,星期一早上又要上班,下星期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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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已成往事

我想,我只是给了你一个离开的理由。也许我们都太年轻。也许我们不知道什么叫爱。可是,你终于还是离我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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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与重

GW Gelman图书馆旁的星巴克是这个城市里我最喜欢的地方。第一是因为它离家近,在我无法忍受独自在家的寂寞的时候,可以在这里与陌生人为伴。第二是因为它除了免费wifi和咖啡因以外还提供廉价的温暖。第三是因为这里的音乐,不知道为什么它总是放一些我很喜欢的音乐,从10,000 Maniacs这种过气的校园摇滚到60年代的民谣,迪伦,贝兹,琼尼米歇尔,再到埃拉菲兹杰拉德演绎的The Man I love. 这些音乐都是我久违了很久的。自从和他在一起后就再也没怎么听过,因为他嫌吵。我的iPod里面总是灌的他喜欢的巴赫和莫扎特。我也喜欢巴赫和莫扎特,但是总是听这些严肃齐整的东西是会累的。现在他不在身边了,when something’s lost, there’s always something gain. 我说实话很享受这样一份喧闹中的宁静和自由。 最近总是在想以前看的一本很流行的书《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其实我想的更多的是这个标题。知识分子通常都是很有天赋的一群人,在这个优胜劣汰的世界上生存下来并不是件难事。可是人生的有趣之处就在于那些所有看似是终点的地方从来都不是真正的终点,生存的基本要素解决了以后就会觉得生活无比空虚。有些人用酒精和毒品来麻痹,可健康毕竟还是重要的,要是干脆就挂掉了的话轻重便也无所谓了。有些人用物质来填满,可他们也会隐约觉得,这些东西最终都将变成尘土,吃饱穿暖以后那些虚浮的荣华只让生命变的更轻而不是更重。 可问题在于,我们为什么要让生命变的重呢。轻如鸿毛,像阿甘那样让生命随风飘逝,又有什么不好呢。难道说人的灵魂——如果有的话——也被什么东西如同万有引力般吸引着,让它只想不断的下沉而不是漂浮在空中?也许生命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说的, 明日,明日,明日, 一日又一日地迈着琐碎的步子 走来,又走去,一直走到时光的最后音节 我们所有的往昔,不过替傻子们 照亮了归于尘土的路。熄灭吧,熄灭吧,转瞬的烛光! 生命不过是一个到处走的影子,一个可怜的傀儡, 在舞台上捶胸顿足, 谢幕后便无聆听了。这是一个 白痴讲的故事,充满了喧哗和骚动, 但却没有任何意义。 To-morrow, and to-morrow, and to-morrow, Creeps in this petty pace from day to day, To the last syllable of recorded time; And all our yesterdays have lighted fools 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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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 in DC

大概没有比我更路痴的人了……今天本来去gym跑步,走到那里发现已经关门了,正欲悻悻而归的时候想起锻炼不一定非要在gym的,于是开始一直沿着New Hampshire往DuPont Circle的方向一路小跑。到了DuPont Circle看到有一群卖艺的老黑吹着长号短号圆号法国号,想想果然是city里面花花世界和我们住的乡下完全是两重天。驻足聆听片刻之下,一曲将尽发现钱包也不在身上,只好迅速掩面从左摇右摆的人群中抽身。暮色降至,金黄色的天边衬着各色霓虹灯,心里盘算顺着New Hampshire再一路跑回去吧,估计还能赶在Trader Joe’s 关门以前去买几瓶 cream soda喝。又是一路小跑,跑着跑着忽然发现路边的路牌已经不是New Hampshire了而变成了什么Florida Ave…心想这是肿么回事捏…啊,对了,我干脆就跑错方向……跑到了DC的北面了……回到家里已经是晚上10点多,室友说我还以为你找不到学校的gym在哪了……我哪有那么路痴啊,只是有一点点罢了,嗯哪,其实跑错了方向也还是可以跑回来的吗,毕竟地球是圆的。忽然想起乱马1/2里面的响良牙君,每次和乱马约好在乱马家后院比武都要迟到几个月以上……我觉得我大概离那个境界也差得不远了,再接再厉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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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什么好呢,最近过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生活,唯一的一节summer class也上的悠哉游哉。课题是“浪漫主义诗歌”,但其实只介绍了3个诗人:William Blake,Wordsworth 以及Coleridge。教授是个加拿大人,说话的口音本人也拿不准是哪里的,只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貌似和Bob Dylan有点像,可能明尼苏达也算半个加拿大了,呵呵)。听他上课很有意思,一首小小的诗竟然可以讲出那么多道道来,然后慢慢你发现他上的竟不是文学课,而是一个宗教/哲学/美学/玄学/历史/传记学的大杂烩。 布莱克是天才诗人和画家,下面这张可谓是我最喜欢的布莱克的画作,本身是一首版画配诗的封面。这首诗受当时一个女权先去作家的影响,主要写的是女主角被男人一号强暴然后又被男人二号抛弃的故事。这幅画是这首诗很好的一个缩影:男一号和女主角被一条链子锁起来,象征欲望对人物的束缚和捆绑,而男二号则把头深深埋在自己的双腿中间,显示出其被自我(ego)的折磨——或者说被一个莫须有的超我(superego)在折磨——的程度。如果说强暴是自然的悲剧(弱肉强食,本能,动物性,物竞天择,whatever),那么抛弃则是社会的悲剧,伦理道德的悲剧。后面一层的悲剧程度远远超过了前者。在布莱克眼里,所谓伦理道德都是人为的,强加的,被其奴役的后果是没由来的痛苦,折磨,以及不必要的自怨自艾,严重者甚至影响旁人的生活和幸福。诗里的女主角能够在理性层面上得到解放——作为暴力受害者的身份是暂时的,Blake似乎认为这和膝盖摔破了皮没什么两样——但是生活中仍然不能拥有自由,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站在她那个高度看问题,例如男二号,她喜欢的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重玩《暗黑破坏神2-毁灭之王》。我觉得这个游戏吸引我的主要地方还是它的无与伦比的精美制作以及集合了西方各种传说的背景故事,圣经故事,北欧神话,里面的各种怪物似乎都有来头。游戏制作的细致程度更是令人乍舌:连配音都有讲究。虽然故事发生在另外一个世界(有着和地球不同的地图),但是说到游戏中的“东方”的时候,游戏中竟然大加渲染了Orientalism这个概念——游戏第2幕发生在东方,你可以看到那里有后宫(Harem,专指伊斯兰国家的后宫——妻妾成群之地),然后里面的NPC头上都裹着头巾(turban),最搞笑的是在第三幕(游戏中东方的都城)里面的那个商人的配音居然带着浓重的印度口音!?暴雪的确不愧为业界泰山北斗。本人虽然对什么哥特美学不算是特别感冒,但是暗黑的的确确实吧这一套发挥到了极致(我还没玩过死灵呢!^^)。 最近迷上的另外一个东西是成都的麻辣烫。这里有一个叫黄金商场的宝地,卖的都是中国地道(台湾人说“道地”)的小吃,天津的四川的温州的福建的云南的贵州的(就差本人改行卖武汉的热干面了),应有尽有。3天之内吃了两次,两次都碰到同一个老美,我说你是吃上瘾了,他说,对,就像吸毒一样,不过,没有成都的鸳鸯火锅过瘾。哈哈。 以上是最近忙活的几件事情。总的来说是非常悠哉由哉的,唯一的心头之患是LSAT,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动力去准备,当年搞高考时的1/10都没有,虽然当年搞高考也就那么回事。太多distractions,呵呵。但是说到读法学院,不知为什么心里总还是有点怵,好像进去了以后这种悠哉由哉的日子可能就一去不返了……我这个人似乎什么都是一阵一阵的。目前在考虑毕业后去德国一年,选择德国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是语言,目前我觉得德语还是非常有意思的;2是学费全免,只用管生活费;3 是德国是西方音乐的故乡(莫扎特!);4是德国的哲学……呵呵,当然这一切可能都是我不切实际的空想和自说自话,但是我觉得我真的需要这样的一段时间来整顿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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